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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解读】肇源县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衔接并轨工作实施方案
  • 2024-11-20 08:30

【文字解读】肇源县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衔接并轨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4-11-20 来源:肇源县民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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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2024年,肇源县被确定为全省推进“衔接并轨”第二批试点县之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省关于做好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加强对城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确保低收入人口应救尽救、应扶尽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39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民规〔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职责分工、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5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衔接并轨工作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原则,民政与农业农村、营商局牵头,搭建一个部门识别准入、部门及社会力量救助帮扶、乡镇(街道)村(社区)属地主体、工作组统一评估问效的城乡统筹救助帮扶体系,确保易返贫致贫风险点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第二部分为职责分工。明确了组织架构,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了专班办公室、工作组、相关部门社会力量、乡镇(社区)村(居委会)等主体责任。明确了6类低收入人群范围。明确了自主申报、主动发现、监测预警的工作方式。
    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包括一个部门识别准入、部门及社会力量救助帮扶、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属地主体、工作组统一评估问效4大项工作任务,同时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工作职责。
    第四部分为实施步骤。确定了2024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部署启动、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3月31日改革实施、2025年4月1日—5月31日巩固提升的3个阶段时限。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工作推进,工作组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强化宣传引领,凝聚社会共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经费保障,确保工作落实;强化容错纠错,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文件链接】 肇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源县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衔接并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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