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肇源要闻 > 通知公告

关于对肇源县境内黑龙江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沈阳分局下发1处问题点位申请销号的公示

信息来源: 肇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 2025-05-15 09:11
打印 【字体:

    按照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林草领域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黑林草办函〔2024〕51号)文件要求,将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沈阳分局下发的1处问题点位进行验收销号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7日。恳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整改工作要求,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深入研究,对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
    联系电话:0459-8221537 15146361251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14:00-17:00
    附件: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销号汇总表

肇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