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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1、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内容要真实有效。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它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办单位要认真办理答复,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向申请人说明有关政策和法律依据;
3、此表可复制。
近期有个别网络用户向我市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系统提交大量垃圾信息,已经干扰了我们正常的工作秩序,现对此正式提出警告,立即停止此行为,如不改正,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法律责任。
肇源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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