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些群体可以进行粮食收购备案?
从事小麦、稻谷、玉米、杂粮及其成品粮收购的企业应在依法取得工商登记后,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粮食经纪人和个体工商户不办理备案;工商登记类型不是企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原则上不办理备案。
2. 需要备案哪些信息?
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以及仓储设施等信息。同时在多地开展收购的粮食收购企业,在企业注册地点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并将备案信息提供各收购地点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新成立的粮食收购企业,要在依法取得工商登记的15日内备案。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5日内变更备案。
3.备案方式有哪些?
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坚持公开透明、灵活高效、便民利企的原则,统筹考虑辖区内实际情况,提供线上、线下多种备案渠道,并主动向社会公布具体备案方式、程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