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突出。高新区、让胡路区、林甸县、杜蒙县、肇源县均不同程度发现生活垃圾随意堆存于路边沟、林地或水坑内等问题,影响人居环境。肇源县薄荷台乡前台村农村生活垃圾随意露天集中堆存,水坑内漂浮大量垃圾。
二、整改目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置。
三、整改措施:
1.相关县(区)组织清理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就近转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
2.各县(区)加强对城市、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等乱堆乱放问题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组织清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对发现的农村生活垃圾堆放点进行清理转运,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散乱堆放点进行全覆盖自查整改。对城区主次干道及广场生活垃圾每天进行清理。充分利用村屯广播、微信群等途径,大力宣传《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发放并张贴《关于畜禽养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告知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明白纸》等。加强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宣传、指导,引导养殖场户配套实施,规范处理粪污,指导农户施用畜禽粪肥提高地力、涵养土壤。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上初步形成以各级政府为主导、农药经销商店积极参与、乡镇负责属地管理的治理模式,基本解决乱堆乱放问题。
五、验收审核情况: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于2025年5月8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2025年7月7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5年7月17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2025年全体会议审核同意验收销号意见。
六、公示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9-4623818
九、受理地址:大庆市龙兴路1号建设大厦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肇源县委
肇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