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我局拟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地块说明
该地块已于2008年1月17日取得《黑龙江省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字第001064号,本次补缴土地出让金。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8日
四、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肇源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股,联系电话:0459-8210026,联系地址:肇源县肇源镇松花江大街267号,邮政编码:166500。
肇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日


